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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公办211双一流
院校代码:
地址:广西·南宁
院校星级:★★★★★
学校介绍
广西大学位于绿城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地方综合性大学。80多年来,她根植于广西,成长于广西,书写了一部充满开拓与奋斗、光荣与梦想的历史华章。1928年,广西大学在广西梧州市创办,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马君武博士。 1939年被确认为国立大学。1952年,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校名。1953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被停办,师资、设备和图书资料分别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的19所大学。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大学恢复重建。1997年,原广西大学与原广西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1999年,广西大学成为国家“ 211 工程”项目建设学校;2004年,广西大学被批准为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2005年,广西大学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广西大学现设有29个学院,1个体育教学部,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 有 10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2437人,科学硕士研究生5215人,专业硕士研究生1846人,博士研究生343人,留学生603人,成人教育学生25831人。另还设有1个独立学院—行健文理学院,有 32个专业,学生8256人。广西大学现有教职工3695人,其中专任教师196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 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教授341(其中,博士生导师110 人),副教授609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专业结构较好、学缘结构均衡的师资队伍。另外,获得了“广西亚热带生物工程人才小高地”、“英语翻译”2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等3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广西大学占地面积307.19公顷 , 校舍总建筑面积120.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12亿元,拥有各类藏书302万册,电子图书192万册 中外文纸质期刊4000多种,全文电子期刊1.7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已形成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并重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学校绿树成荫,四季如春,鸟语花香,芳草如茵,湖光潋滟,环境清幽。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民主校园、法制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节约校园、创新校园等六大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首批绿色大学等称号。
广西大学位于绿城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地方综合性大学。80多年来,她根植于广西,成长于广西,书写了一部充满开拓与奋斗、光荣与梦想的历史华章。1928年,广西大学在广西梧州市创办,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教育家、科学家马君武博士。 1939年被确认为国立大学。1952年,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了校名。1953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被停办,师资、设备和图书资料分别被调整到中南和华南的19所大学。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大学恢复重建。1997年,原广西大学与原广西农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广西大学。1999年,广西大学成为国家“ 211 工程”项目建设学校;2004年,广西大学被批准为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2005年,广西大学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广西大学现设有29个学院,1个体育教学部,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文、理、工、农、管、教等九大学科门类。 有 10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2437人,科学硕士研究生5215人,专业硕士研究生1846人,博士研究生343人,留学生603人,成人教育学生25831人。另还设有1个独立学院—行健文理学院,有 32个专业,学生8256人。广西大学现有教职工3695人,其中专任教师196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 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教授341(其中,博士生导师110 人),副教授609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专业结构较好、学缘结构均衡的师资队伍。另外,获得了“广西亚热带生物工程人才小高地”、“英语翻译”2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等3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广西大学占地面积307.19公顷 , 校舍总建筑面积120.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12亿元,拥有各类藏书302万册,电子图书192万册 中外文纸质期刊4000多种,全文电子期刊1.7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已形成纸质文献和电子文献并重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学校绿树成荫,四季如春,鸟语花香,芳草如茵,湖光潋滟,环境清幽。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进民主校园、法制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节约校园、创新校园等六大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首批绿色大学等称号。
校园风光
专业介绍
招生信息
专业 所在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专业限制 文化限制
招生人数
投档分数[省]

广西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广西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广西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1大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2个学科群成为部区合建一流建设学科群,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条件者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广西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广西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习,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三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址:zs.gxu.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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