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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独立学院
院校代码:
地址:江苏·南京
院校星级:★★★★
学校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北区。学院自1999年建院以来,秉承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独立组织教学,是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院的教学紧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相关学院派出师资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达60%以上,学院的学生与南京师范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共享学校的图书资料、实验设施、体育场馆、学生公寓等教学资源。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学院现有在校生6500余名,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分设六系两部,即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艺术系、基础部和强化部,拥有38个在社会就业市场上享有声誉的品牌专业(方向)。
按照高素质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2010年我院招收的普通类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二学年起回到我院院本部进行专业课程学习。2010年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在我院本部学习。
十多年来,学院已有八届毕业学生近7500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年平均达到92%。考取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外交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及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硕士研究生有近500人。部分毕业生报考并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国防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
多年办学,争创特色,中北学院已经呈现出“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勃勃生机。学院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狠抓机制创新,强化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已逐步形成优良的院风与学风,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广泛赞誉。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北区。学院自1999年建院以来,秉承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独立组织教学,是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院的教学紧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相关学院派出师资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达60%以上,学院的学生与南京师范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共享学校的图书资料、实验设施、体育场馆、学生公寓等教学资源。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学院现有在校生6500余名,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分设六系两部,即人文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艺术系、基础部和强化部,拥有38个在社会就业市场上享有声誉的品牌专业(方向)。
按照高素质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2010年我院招收的普通类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二学年起回到我院院本部进行专业课程学习。2010年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在我院本部学习。
十多年来,学院已有八届毕业学生近7500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年平均达到92%。考取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外交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及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硕士研究生有近500人。部分毕业生报考并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国防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
多年办学,争创特色,中北学院已经呈现出“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勃勃生机。学院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生命,狠抓机制创新,强化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已逐步形成优良的院风与学风,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广泛赞誉。
校园风光
专业介绍
招生信息
专业 所在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专业限制 文化限制
招生人数
投档分数[省]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现有经、法、文、理、工、管、艺、医等多个学科门类,围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各专业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全过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六条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分相同,则参照江苏省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七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语数2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我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九条 对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学费、住宿费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 我校积极为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便捷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外,还设立了校励志奖学金、校助学金和鱼跃助学金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正德路8号;招生咨询电话:0511-88150818;招生监督电话:0511-88150105;学校网址:http://www.nnudy.edu.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nnudy.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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