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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民办独立学院
院校代码:
地址:陕西·西安
院校星级:★★★☆
学校介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3年全部专业在陕西省升入二批次本科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训基地。其中,各类实验室拥有仪器近1800套,可独立完成80余种基础实验和相关专业实验;万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母体学校,共享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体,兼有艺术等学科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建筑、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与冶金工程、经济贸易、艺术等8个系,34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933人,专职教师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以上。学院积极推进学科建设,面向社会需要开展科研工作,现有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课程5门,省部级科研及省级教改课题35项,主(副)编教材、学术专著百余部,省级以上科研获奖50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懂理论、强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精心打造 “华清大讲堂”等综合素质教育平台,不断创新、精勤育人。华清学子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累计获得国际竞赛大奖6项,全国竞赛大奖6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省级竞赛大奖400余项。2010年,学院舞蹈学专业学生表演的群舞《胡杨》取得了全国顶级专业舞蹈赛事——中国舞蹈荷花奖大赛“十佳作品奖”,这也是陕西省自全国舞蹈“荷花奖”设立以来所取得的最高荣誉;2012届建筑学专业学生张海涛、全星、严昆在2011西安世园会展园方案设计竞赛中荣获杰出奖,是全球共八名获奖者中唯一的大学生团队;2011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马睿被微软公司评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工程师”,自上世纪90年代迄今,全球仅有3000余人获此殊荣;2012年,摄影专业学生朱宇、刘治峰拍摄的纪录片《造云的山》在第18届上海“白玉兰”电视节上荣获“最佳导演”、“最佳摄影”两项大奖,同年在德国荣获第55届莱比锡纪录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是中国首位获得该国际奖项的在校大学生。近年来,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考研上线率保持在17%左右,毕业生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3年全部专业在陕西省升入二批次本科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训基地。其中,各类实验室拥有仪器近1800套,可独立完成80余种基础实验和相关专业实验;万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母体学校,共享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体,兼有艺术等学科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设有建筑、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与冶金工程、经济贸易、艺术等8个系,34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933人,专职教师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以上。学院积极推进学科建设,面向社会需要开展科研工作,现有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课程5门,省部级科研及省级教改课题35项,主(副)编教材、学术专著百余部,省级以上科研获奖50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懂理论、强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精心打造 “华清大讲堂”等综合素质教育平台,不断创新、精勤育人。华清学子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累计获得国际竞赛大奖6项,全国竞赛大奖6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省级竞赛大奖400余项。2010年,学院舞蹈学专业学生表演的群舞《胡杨》取得了全国顶级专业舞蹈赛事——中国舞蹈荷花奖大赛“十佳作品奖”,这也是陕西省自全国舞蹈“荷花奖”设立以来所取得的最高荣誉;2012届建筑学专业学生张海涛、全星、严昆在2011西安世园会展园方案设计竞赛中荣获杰出奖,是全球共八名获奖者中唯一的大学生团队;2011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马睿被微软公司评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工程师”,自上世纪90年代迄今,全球仅有3000余人获此殊荣;2012年,摄影专业学生朱宇、刘治峰拍摄的纪录片《造云的山》在第18届上海“白玉兰”电视节上荣获“最佳导演”、“最佳摄影”两项大奖,同年在德国荣获第55届莱比锡纪录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是中国首位获得该国际奖项的在校大学生。近年来,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考研上线率保持在17%左右,毕业生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校园风光
专业介绍
招生信息
专业 所在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专业限制 文化限制
招生人数
投档分数[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幸福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楼观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楼观镇,邮政编码710402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学习成绩和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学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为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第十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符合投档条件,按照各省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及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学院将调用预留计划予以全部录取

二十 如学院录取政策与所在省录取政策相冲突,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 学院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二十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生10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每生1500元,二等每生800元,三等每生500元。

学科竞赛、文体、社会实践等单项奖学金:每生100-5000元。

对外合作交流奖学金:每生1000-2000元。

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次1000-3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五章      

第二十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备案核准的标准执行。建筑学专业22000元/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6个专业24000元/学年;其余专业20000元/学年;住宿费2800/学年。

第二十 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有关精神,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 学院互联网域名:https://www.xauat-hqc.com 招生信息网:https://zs.xauat-hqc.com/招生咨询电话:029-82628201,029-82628205(传真)。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择优标准的具体细则按《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章程的补充细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十 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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