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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业大学
公办综合
院校代码:
地址:云南·昆明
院校星级:★★★★☆
学校介绍
西南林业大学地处四时花不断的春城昆明,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本科院校,拥有70多年林业高等教育的办学经历和30余年的独立办学历史。学校起源于1939年云南大学森林系。1958年成立昆明农林学院,1973年昆明农林学院林学系与南迁昆明的北京林学院合并办学,成立云南林业学院。1978年北京林学院迁回北京办学后,独立成立云南林学院,直属国家林业部管理。1983年更名为西南林学院,为原林业部直属的六所区域性林业高等院校之一。2000年由国家林业局直属高校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2010年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 
学校设有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林学院、机械与交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8个教学单位。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45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0人、外国留学生40余人。现有教职工117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为379人,其中正高职人数为107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突专家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者7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 
学校坚持“立足云南、依托西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办学定位,秉承“树木树人、至真至善”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品德、知识、技能、个性”为一体,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在推行学分制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目前共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9项,其中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云南省精品课程19门、云南省教学团队6个、云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林学类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3万余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办学宗旨,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具有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林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有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11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省硕士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林学一级学科被列为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咨询共建重点学科。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省级挂牌重点学科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2个。 
西南林业大学地处四时花不断的春城昆明,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本科院校,拥有70多年林业高等教育的办学经历和30余年的独立办学历史。学校起源于1939年云南大学森林系。1958年成立昆明农林学院,1973年昆明农林学院林学系与南迁昆明的北京林学院合并办学,成立云南林业学院。1978年北京林学院迁回北京办学后,独立成立云南林学院,直属国家林业部管理。1983年更名为西南林学院,为原林业部直属的六所区域性林业高等院校之一。2000年由国家林业局直属高校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2010年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 
学校设有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林学院、机械与交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8个教学单位。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45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0人、外国留学生40余人。现有教职工117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为379人,其中正高职人数为107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突专家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者7人,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 
学校坚持“立足云南、依托西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办学定位,秉承“树木树人、至真至善”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品德、知识、技能、个性”为一体,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在推行学分制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目前共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49项,其中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云南省精品课程19门、云南省教学团队6个、云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林学类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至今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3万余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办学宗旨,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具有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林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有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11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省硕士学位授权点“十二五”建设规划、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林学一级学科被列为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咨询共建重点学科。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省级挂牌重点学科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2个。 
校园风光
专业介绍
招生信息
专业 所在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专业限制 文化限制
招生人数
投档分数[省]

西南林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林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林业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本科高校,经过多年发展,构建了从本科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到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博士后研究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以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农林经济管理等涉林学科为特色,林理融合、林工融合、林文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与专业格局,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院校。

第一章  校名 校址 办学层次 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第一条  全称:西南林业大学。

第二条  学校国标代码:10677。
       第三条  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全程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优先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的省份倾斜。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四章  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其余专业志愿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原则上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仅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除中俄合作办学的专业外,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投档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若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若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若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按西南林业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健全资助体系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奖、助、贷、勤、减、免、补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入校就读后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相应的资助。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及校级各类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校在云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学生事务中心202-2室

第二十七条  邮政编码:650224

第二十八条  电话及传真:0871-63863101(兼传真)

第二十九条  监督举报电话:0871-63863035

第三十条  网址:http://zb.swfu.edu.cn

第三十一条  电子邮件地址:zb@swfu.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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