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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民办
院校代码:
地址:湖北·武汉
院校星级:★★★☆
学校介绍
学校成立于2004年,历经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两个发展阶段,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6年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进行招生,已发展为一所以“设计和工程”为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下设成龙影视传媒学院、环境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食品与生物科技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在校生8300余人,2016年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450余项,其中国家级302项。
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按照建设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积极打造“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严谨与浪漫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的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富有艺术精神和科学思想、关注生活、表现时代、服务社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意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和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753.05亩,主体校园坐落于美丽的汤逊湖畔,由中外艺术名家规划设计,校园兼具东西方园林韵味,建筑融现代风格与古典气质于一体。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美术馆、陶艺馆、体育馆、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25.07万㎡。学校拥有先进的影视媒体实训中心、环境艺术设计中心、食品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及动漫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逐格动画摄影棚等专业实验实训室近200间,建有79个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4815.9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4.8万册。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高,结构合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74人,外聘教师162人。学校为每个专业设立首席教授岗,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全面负责专业建设。学校实行讲座教授制,从国内外“柔性”引进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邀请成龙先生出任学校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院长,聘请了冯小刚、张国立、包满珠等一批知名社会人士和专家教授担任专业客座教授。教师教研科研成果丰硕,2016年专任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和申请专利211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1项。
学科专业 学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博采百年名校华中农业大学和湖北美术学院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开设31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形成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环境设计类、食品生物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六大学科专业集群,专业覆盖艺、工、文、经、管、农等6大学科门类。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化发展思路,推进学科专业间交叉、渗透、融合,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1个学科获批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专业获批“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7年3月,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从2017年开始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就业创业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外出开拓就业市场,举办大型供需见面会、艺术类专场招聘会以及校园招聘会,为学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等必修课和创新创业选修课,举办创新创业竞赛、SYB创业培训班和创业沙龙活动。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集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咨询与服务于一体,孵化面积达5100平方米,免费提供给创业学生使用。2016年9月,大学生创业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近3年,毕业生人数与招聘需求人数比例近1:6,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食品与生物类专业研究生录取率达32%,部分专业就业率达100%,一批学生创业成功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交流合作 学校具有国际化的办学视野,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与韩国韩瑞大学结为姊妹学校,先后选派交换生、留学生等近500人。与北京、上海等地知名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耀莱集团合作,开展定向培养班;与德稻教育合作,开设“WIDS·德稻大师班”,由国际行业大师领衔,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实战型、复合型行业高端人才。
学校成立于2004年,历经湖北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两个发展阶段,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6年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进行招生,已发展为一所以“设计和工程”为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下设成龙影视传媒学院、环境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食品与生物科技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在校生8300余人,2016年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450余项,其中国家级302项。
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按照建设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积极打造“科学与艺术、传统与现代、严谨与浪漫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的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富有艺术精神和科学思想、关注生活、表现时代、服务社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意能力的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和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动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753.05亩,主体校园坐落于美丽的汤逊湖畔,由中外艺术名家规划设计,校园兼具东西方园林韵味,建筑融现代风格与古典气质于一体。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美术馆、陶艺馆、体育馆、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25.07万㎡。学校拥有先进的影视媒体实训中心、环境艺术设计中心、食品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及动漫工作室、数字影像工作室、逐格动画摄影棚等专业实验实训室近200间,建有79个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4815.9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4.8万册。
师资队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高,结构合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74人,外聘教师162人。学校为每个专业设立首席教授岗,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全面负责专业建设。学校实行讲座教授制,从国内外“柔性”引进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邀请成龙先生出任学校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院长,聘请了冯小刚、张国立、包满珠等一批知名社会人士和专家教授担任专业客座教授。教师教研科研成果丰硕,2016年专任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和申请专利211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1项。
学科专业 学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博采百年名校华中农业大学和湖北美术学院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开设31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形成影视传媒类、艺术设计类、环境设计类、食品生物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六大学科专业集群,专业覆盖艺、工、文、经、管、农等6大学科门类。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化发展思路,推进学科专业间交叉、渗透、融合,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1个学科获批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专业获批“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17年3月,我校与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启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从2017年开始开展艺术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就业创业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外出开拓就业市场,举办大型供需见面会、艺术类专场招聘会以及校园招聘会,为学生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等必修课和创新创业选修课,举办创新创业竞赛、SYB创业培训班和创业沙龙活动。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集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咨询与服务于一体,孵化面积达5100平方米,免费提供给创业学生使用。2016年9月,大学生创业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近3年,毕业生人数与招聘需求人数比例近1:6,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食品与生物类专业研究生录取率达32%,部分专业就业率达100%,一批学生创业成功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交流合作 学校具有国际化的办学视野,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与韩国韩瑞大学结为姊妹学校,先后选派交换生、留学生等近500人。与北京、上海等地知名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耀莱集团合作,开展定向培养班;与德稻教育合作,开设“WIDS·德稻大师班”,由国际行业大师领衔,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实战型、复合型行业高端人才。
校园风光
专业介绍
招生信息
专业 所在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专业限制 文化限制
招生人数
投档分数[省]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名称为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英文名为Wuhan Institute of Design and Sciences。2016年5月,学校部分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统筹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  学校录取批次为民办高校所在的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

第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市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退。

(二) 艺术类专业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录取。1.如果投档分数是专业成绩,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分数是综合成绩,则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三)如果生源省份(含高考改革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四)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分配进档考生的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排序分配。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予以退档。

(五)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转换。

(六)学校无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经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十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劳取酬。

 

第七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学分,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均可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九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

学校网址:http://www.wids.edu.cn

招生网址:http://zb.wids.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校区)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红安大道特9号(红安教学基地)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咨询热线:027-817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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